一、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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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局机关及二级单位工作职能
(一)机关工作职责
宛城区水利局是区政府水行政主管部冂,是执行党和政府制定的水利法规、防洪法规、水资源管理法规、水土保持法规、渔政管理法规、河道管理法规及防汛抗旱、水利经济。具体职责是:
1.负责《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和水行政复议;拟订全区水利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制订全区及跨乡、镇、办事处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编制和协调水量分配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全区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中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负责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全区水资源公报。
3.按照国家和省市资源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区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河流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4.组织、指导全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处理部门间和乡、镇、办事处间的水事纠纷。
5.拟定全区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域开发利用及多种经营工作;会同有关单位研究提出有关全区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6.编制、审查全区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意见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实施、监督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
7.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工程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河流及滩地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办事处的重要水利工程;负责对鸭灌在区内工程的协调工作。
8.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工作;参与指导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
9.组织全区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订水土保持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10.组织指导全区水利科技、教育工作;组织对外水利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区水利队伍建设。
11.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洪抗旱工作,对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洪抗旱调度。
12.编制移民规划、计划;拟定移民安置措施;组织指导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生产扶持工作;管理和监督移民资金的使用。
13.责全区的渔政工作;组织制订渔业开发规划、计划;组织渔业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推广;对水生野生动物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管理。
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二级单位工作职责
1.宛城区河道管理站
区内河道工程的建设与维护,河道开发利用治理规划,河道内清障,防洪、防汛,河道内砂土等资源的管理及河道内水行政执法工作等。
办公地址:南阳市九龙路6号
2.宛城区水利局机井队
负责全区打井业务,解决人畜饮水、工业用水问题。现有上海SPT300型钻井五部,双循环钻机四台,空压机9m3、12m3各两台,有工程技术人员20人,其中高级工12人、工程师5人、助工3人,在全市打井行业居先进地位。
办公地址:南阳市小东关2号
3.宛城区白河桥渔场
全区新品种的引进和推广,四大家鱼的孵化和品种改良,鳜鱼的孵化、养殖和推广,渔业技术推广和鱼病的防治,鱼饲料的开发和销售服务。
办公地址:南新路与长江路交叉口
4.宛城区卧龙岗渔场
办公地址:南阳市卧龙路71号
三、 机关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办重大会议组织、文秘挡案、来信来访、保密保卫、水利宣传、资产管理和信息传递;协助局党委抓好本系统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办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编制移民规划、计划,拟定移民安置措施,组织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生产扶持工作;管理和监督移民资金的使用,并负责水利经营工作。
(二)水政水资源股: 负责拟定全区水利法制建设规划和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全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承办部门间和乡、镇、办事处间重大水事纠纷协调的有关工作;承办区水利局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普法教育工作;承办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组织全区水资源的调查评价;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和跨乡、镇办水量分配方案;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河流的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审查入河排污口的设置,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城镇供水水源规划;负责全区供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组织编发宛城区水资源公报。
(三)农田水利股 组织编制全区农村水利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及农村节约用水工作;负责水井凿井工作;指导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制度改革。组织对河流及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组织实施河道及行洪区等水域岸线及其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负责河道采砂管理;负责水利工程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组织指导城市防洪工作;指导水域的综合治理、开发利用以及水利旅游和水利行业的供水工作;主管全区水土保持工作,组织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协调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审批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保护重点防治区的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监测并定期公告;对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组织指导辖区内城区水土保持工作。
(四)人事劳动股 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劳动、机构编制工作;组织局管干部、公务员、科技干部培训及工人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局属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和统筹工作;指导水利系统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利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五)渔政水产股 拟定全区渔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对水产品质量标准监督检查;负责制订全区渔业科研、技术推广和技术进步措施;负责管理全区渔业资源;主管全区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管理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协调处理渔事纠纷;负责发放各种渔业许可证及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的征收和管理;归口管理全区水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渔船、渔机、网具的制造;组织指导水产技术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行使渔政监督管理职能。
办公地址:南阳市建设中路666号(宛城区政府院内) 电话:0377-63223316
四、相关法律法规
《水法》
《水土保持法》
《防洪法》
《渔业法》
《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
河南省水政监察规定
河南省行、滞洪区若干问题规定(试行)
河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河南省《水法》实施办法
河南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
河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定
河南省《渔业法》实施办法
参考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网站 http://www.mwr.gov.cn
河南省水利网 http://www.hnsl.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