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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8-5-5 15:49:41


 

一、领导简介
   1、王元敏  男  汉族   中共党员  专科学历 1960年10月出生  1980年4月参加工作  1983年5月入党   2006年5月任宛城区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2、马云德  男   汉族   中共党员  专科学历  1954年7月出生  1972年12月参加工作   1975年10月入党  2002年任宛城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二、内设科室12个
    办公室、综合室、审理室、宣教室、行政效能监察室、廉洁自律办公室、信访室、检查一室、检查二室、案件管理室、纠风办、执法监察室。   

中共南阳市宛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南阳市宛城区监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根据中共南阳市宛城区委、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宛城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宛区发[2002]2号),设置中共南阳市宛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南阳市宛城区监察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区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区委全面负责。区监察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和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实施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
查监督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及思想作风方面的问题;负责反腐败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区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二)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
的决定,实施《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的监督,重点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办)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区政府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和省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省、市、区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和处理区委和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办)党的组织、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
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办)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区政府直属事业、企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分或提出处理建议,报上级领导机关审批(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全区党风党纪政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
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六)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政策、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全区党政纪方面的规范性
文件,参与制定党内规范性文件。
    (七)调查了解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办)政府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情况,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建议;变更或撤销区以下各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八)会同有关部门及各乡镇(办)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各乡镇(办)纪委领导班子和监察室主任人选;负责区纪委、监察局派驻区直各部门区管干部的提名或其他领导干部的任免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和组织建设工作。
    (九)承办中央纪委、国家监察部、省纪委、省监察厅、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
他事项。

信息录入:马宇    责任编辑:马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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