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惠民 |
| 作者:袁明宪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8-1-14 14:46:20 |
宛城网讯 日前,记者从宛城区财政部门获悉:2008年政府财政将提高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水平,财政补助标准将从现行的40元提高到8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从20元提高到40元。
据了解,2007年新农合筹资标准是50元左右,农民个人缴费10元,中央和地方财政各补助20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中央和地方的补助标准也是参照新农合的标准,不低于40元。
|
| 文章录入:袁亚平 责任编辑:马宇 |
|
上一篇文章: 黄台岗突出重点搞好农田水利建设
下一篇文章: 宛城区多管齐下落实好世行项目建设 |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