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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东翔同志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
作者:周伯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8-6-12 16:01:04


 

  宛城网讯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发文(高检发2008 9号),授予我院检察业务监督管理中心主任杜东翔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

 

         杜东翔同志从事检察工作24年来,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勤奋钻研业务,努力敬业奉献,甘守清贫,淡泊名利,以超人的毅力克服病痛的折磨,长期坚守检察岗位,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先后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和中共南阳市宛城区委授予“全省检察系统优秀检察官”、“优秀公诉人”、“政法工作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两次。2008年1月29日,中共河南省委授予杜东翔同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作出向杜东翔同志学习的决定。

         杜东翔同志热爱检察事业,勤奋好学,恪尽职守。他始终把学习当作生活的重要部分,坚持结合检察工作需要,刻苦学习法律、检察业务和其它相关知识,及时准确地运用到检察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被称为“宛城区检察院的活字典”。

         杜东翔同志公正执法,清正廉洁。他把法律看作群众心中的一杆称,把严格执法作为群众信任党和政府的定盘星,无论是从事侦查监督、公诉还是反贪工作,他都忠于法律,敢于坚持原则,不畏权势,不惧威胁,不徇私情,秉公执法。

         杜东翔同志顽强拼搏、敬业奉献。他把检察事业看作生命的全部,面对病痛的折磨,把工作当作最好的治疗方法,要求自己“只要身体允许就要坚持工作”,被同事和当地群众誉为“铁人检察官”。

         杜东翔同志是当代检察的优秀代表,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实践新时期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的先进典型、时代先锋。他虽身患重病而意志坚强,品格朴实而高尚,坚持在平凡中创造伟大,在质朴中表达忠诚,充分展示了新时期检察人员爱岗敬业、公正执法、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的高尚精神品质和良好职业操守。

         最高人民检察院号召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向杜东翔同志学习,学习他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坚定信念;学习他无私奉献、清正廉洁的优秀品质;学习他恪尽职守、秉公执法的良好职业操守;学习他生命不息、奉献不止的崇高精神。各级检察机关要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认真学习宣传杜东翔同志的先进事迹,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高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努力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文章录入:袁亚平    责任编辑:袁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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