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宛城区“四个民主”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
| 作者:曹玉海、刘金志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7-8-25 11:13:40 |
宛城网讯 宛城区在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中,推行“四个民主”工作法,取得较好效果。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巩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成果,宛城区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结合实际情况,推出了“四个民主”工作法,主要内容是:民主提事,集智于民;民主决事,行权于民;民主理事,自治于民;民主监督,取信于民。在实施过程中,狠抓6个关键:
一是抓核心。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核心是民主,广大群众是议事的主体,让他们直接参与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真正当家作主。
二是抓关键。对村级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18项内容长期公开,定期变更,真正做到公开、透明、避免暗箱操作。
三是抓重点。让广大群众充分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通过认真“海议”、“公决”, 使群众充分表达自己的愿望。
四是抓规范。在实施过程中开好“四个会”,把好“四个关”,即:开好谇事会、把好共议关,开好听证会,把好决策关,开好理事会,把好共管关,开好评审会,把好共审关。
五是抓主导。抓着农村党员和村党支部主导力量,充分发挥党支部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
六是抓监督。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整个过程、结果,都受到群众和村党支部全程监督。
“四个民主”工作法的实施,我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实现了“一保障两促进三减少”,即:保障了村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了计划生育健康发展,促进了农村和谐;减少了干群矛盾,减少了群众上访,减少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障碍。目前,全区241个村达到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示范村的80个,合格村的22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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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袁亚平 责任编辑:袁亚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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